广电总局:为什么要广电网来适应互联网,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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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为什么要广电网来适应互联网,而不

虎嗅注:广电总局从6月开始严管视频网站的盒子与TV版app,同时又强推TVOS操作系统,这令已经在OTT市场布局已久的广电、视频网站与合资厂商都颇为尴尬。金牌令之下的众声喧哗背后,是国内视频与广电监管体制亟需改革的尴尬现状。而官方那句“为什么要广电网来适应互联网,而不是互联网来适应广电网?”的反问,无疑令OTT厂商心寒,是出于本心?抑或是不得已而为之?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财经十一人”(ID:caijingEleven),虎嗅进行了编辑。

文 / “财经十一人” 谢丽容

面对海量内容应用的扑面而来,广电监管层习惯性用“堵”来解决问题,但这并非长久之计。给广电带来麻烦的不是区区几个电视APP,而是正在流失的电视用户,和止不住下跌的开机率。

在网络无处不在的今天,我们是应该像使用手机一样使用电视互联网,还是只在一个平台界面上选择有限的电视节目?这个问题的答案看似简单,却决定了一个产业和一堆公司的生死。

上周末,广电总局请互联网视频公司喝茶,要求被约谈的互联网视频公司尽快从各大应用市场下架电视端APP。这让很多人感到绝望。

当天晚上,一位视频APP负责人无奈地对笔者说,是时候考虑转型了。他说,“下架是死,不下架也是死。”广电总局这次给出的时间只有几天,如果本周还未完成整改,将取消其互联网视听牌照,并停止服务器。

没有人意识到噩运来得如此之突然。在之前的几次整改行动中,一些视频网站还在打擦边球,玩迂回战术。有人想当然认为,风头过去就好。

但此次不同以往,广电异常强硬的态度之下,有人预测,受政策影响,整个TV类TV端视频直播软件、聚合软件和TV应用商店,这三类产品基本没戏了。而大型的视频网站只能减少投入持续观望,聚合类APP恐怕只能转型另谋生路,电视机厂商乖乖守在线内;盒子厂商要不然去死,要不然上梁山。只有7家牌照方是唯一受益者。

自今年6月以来,广电总局加强了对互联网电视的监管力度。

6月23日,广电总局发文点名要求互联网电视牌照商华数和百视通进行整改,关闭其所有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各类视频app及视频聚合软件、互联网浏览器软件的下载通道。

7月9日,广电总局要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大力开展TVOS1.0规模应用试验”,同时要求有线网络公司不得安装除TVOS外的其他操作系统。

7月14日,广电总局要求所有互联网电视盒子必须停止提供电视节目时移和回看功能。

7月15日,广电总局下达了一项盒子最严整改令:不仅要求境外引进影视剧、微电影必须在一周内下线,更表示未经批准的终端产品不允许推向市场。

8月20日,广电总局在批评CNTV(中国网络电视台)旗下未来电视整改不力时,指出与之合作的小米、乐视的机顶盒UI违规。
这是一个政策决定市场的特殊地带。但没有人能预测这波监管风暴来得如此猛烈,广电总局的互联网电视监管的袋口已经越来越紧。

有广电人士认为,广电网络本就应该具备封闭性和可控性,广电网络不应该市场化,否则播出内容将无法监管。

这种观点在互联网阵营简直无法接受。一位大型互联网电视厂商高层曾气愤地指出,不开放的电视互联网,将会成为一个互联网视频网站不接受、电视机厂商不接受、老百姓不接受的管理体系,实际上形同虚设。不是制度最终搞死电视,就是电视最终颠覆制度。

按照互联网开放思维,如果不能自由地与任何第三方交互,像使用PC、手机互联网一样使用电视互联网,而仅限于广电网平台之内,电视互联网就不可能与互联网、电信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融合,广电网内的开放,实则等于封闭。

但广电总局其实根本无暇去思考市场是否应该开放。在电视盒子的冲击之下,广电总局的监管模型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挑战,把所有的竞技者都纳入一个有效的监管体系,才是广电总局的当务之最急。

我国现有的IP视频管理分为三个层次、三种执照,包括私有的IP网络的IPTV、电视上的互联网视频、计算机上的互联网视频。但随着互联网、广电网和电信网络的融合大势,三种业务的界限已经很难界定,IPTV、网络电视和OTT已经很难区别。计算机上内容通过有线、无线网络很容易接入到电视上。广电总局希望减少监管需求模型,无论是何种视频类型,最终必须逐步走向统一管理。

多年来,广电体系的业务管理是很严格的。在内容播出时间上,有成熟的播出时间管理模型,例如19-22点禁止播出境外影视剧;在地域上管理上,有线只能本区覆盖。但互联网电视没有设备、地域和时间的束缚,依时间、地域的管理对互联网视频不起作用。

广电总局目前的监管模式十分尴尬,只限制了广电,没有限制互联网视频,只管理了广电体系,管不到互联网视频。这造成了广电与互联网的不公平竞争,有线电视干不过OTT,传统电视内容受到了伤害。唯一的办法是,让双方重新站在同一个起跑线和跑道上。

从广电总局最近密集出台的整改政策来看,所有的措施都旨在消除一批互联网电视公司,收编剩下的互联网公司。这就好比在一场比赛中有人犯了性质不可判定的错误,但裁判直接将其罚下场,并宣布剩下的那位获胜。

事实上,多年来,广电总局始终在扮演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角色。在过去IPTV、三网融合的多次政策博弈中,广电总局始终将电视内容集成与运营牢牢地抓在自己手中。以安全和可控性为理由,这个领域的监管是强势的、封闭的。广电总局的一位中层曾不客气地反问:

“为什么要广电网来适应互联网,而不是互联网来适应广电网?”
不过,网络没有边界,一个封闭的网络注定无法与开放网络竞赛。广电监管层所面对的压力也是空前的,相比海量应用无法管理的暂时性难题,有限和缺乏竞争力的内容导致用户越来越放弃电视屏幕,导致开机率越来越低,导致整个广电互联网走向衰亡,恐怕是更大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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