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国家机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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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竟然泄露国家机密 百姓也须提高保密意识
  今天是《保密法》颁布15周年的日子。为了在公众中加强宣传保密法,广州市举行了一系列活动。据市保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最近,广州市乃至全国都出现了大量泄露国家机密的案件,其中许多发生在老百姓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高科技窃密以及互联网泄密等案件时有发生。他提醒市民,保守国家秘密是公民的义务,每个人都必须要有保密的意识,警钟务必长鸣。
 
  高官讲话不避保姆酿大祸
  最近,国家某权威刊物刊登了一个著名的案例,这就是被称为中国保姆泄密第一案的案件。事发于1981年8月,A国某报在1个月内连续在重要版面刊登了我国领导人邓小平前往某地视察行程和工作内容以及中国军队演习的消息。此系严重泄露国家重要政治、军事秘密案。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目标放在了一个叫詹玉红的在我党某重要干部家当保姆的妇女身上。据詹交待,她有一个亲戚在A国居住,年前,该亲戚介绍了A国某报驻京特派记者C君给她认识,并告诉她此人可以帮她出国留学。为博C君欢心,詹玉红经常将在雇主家中听到的谈话告诉C君,后来发展到向其提供国内的资料,并直接带其到雇主家中从保险柜取机密文件观看的地步,以致大量机密泄露,最终案发。
 
  知名网站刊载泄密新闻
  据介绍,近年来,围绕互联网泄密的案件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广州市某知名网站前不久就将2年前已经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泄密新闻再次搬上了网。省保密局发现后,该网站的相关责任人被开除并作出相应的处理。据市保密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现在互联网越来越普及,个人要发表信息和浏览信息也越来越方便,但是这也恰恰成了泄密案件发生的缺口,大量的秘密信息没有经过“阻截过滤”便流入了社会。
 
  上网泄露国防工程秘密
  1999年7月,国家安全、公安部门破获了一起在互联网上泄露国防重点工程秘密案。1999年5月19日,当时的四川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安全小组联络员在互联网上发现一篇介绍某国防重点工程研制情况的文章,立即将该文下载并报告成都市安全局。经保密部门鉴定后认定为严重泄密。据泄密者原航空工业总公司人员郭健后来交待,1999年5月7日,他在家中上网,看到有关该工程的一些内容,抱着“别人的信息都不准确,自己从事过这项工作应当有责任发表一篇最权威的文章”的心理,编写并在网上发表了该文。最后,郭健以泄露国家机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旧书摊居然叫卖机密文件
许多人往往误认为泄露国家机密的案件一般都发生在当官的人或身居机密要职的人身上,但据了解,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案件其实就发生在普通市民身上。像最近番禺区保密局的工作人员就发现,有一收购垃圾者在街边摆摊叫卖旧书旧文件,其中竟然有还未解密的机密文件,其来源就是某单位误将机密文件当成废品卖掉。又例如,近期还发生了一起广东某大报泄密案,当时,省里有一项重要工程需要与美国方面合作,专家组正准备启程前往美国谈判,然而该报记者却提前将我方谈判底线刊出,造成了我方的巨大损失。
 
 
 
  秘密法常识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违反《保密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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