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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上午,由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金融研究所、参事室、征信中心和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联合举办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小微企业融资国际研讨会”在北京成功召开。
人民银行李东荣行长助理出席会议并致辞。李行助强调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等多方共同努力。他指出,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将是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个重要环节,人民银行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大量有益工作,先后组织建立了支付清算系统、反洗钱系统、征信系统和服务动产融资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等多个金融基础设施。其中,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截至2011年底的登记量已经突破50万笔。我国动产担保交易改革特别是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融资业务取得丰硕成果。
征信中心汪路副主任出席会议,并就“进一步推动我国动产融资登记制度改革”作专题发言。汪路副主任简要介绍了征信中心负责建设和运行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在为服务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认为,各有关方面已就两个动产融资登记的法律效力问题进行过多次深入探讨,并达成了广泛共识,出台司法解释的条件已经成熟。同时,他特别就推动建立我国统一的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提出建议。他认为,建立我国统一的动产融资登记公示平台对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具有积极的意义,但这项改革的推动首先是要深化对登记制度,特别是动产融资权属关系登记的认识。他认为,首先,监管登记与权属关系登记是可以并且应该分开的。从安全监管需要或其他行业管理需要出发而进行的登记,与服务预防和解决物权冲突的权属关系的登记区别很大。其次,实践表明,物权关系的登记服务并非行政权力,而只是一类特殊的信息服务中介,完全可交由有公信力的专业服务机构去做。
汪路副主任的建议在会上得到多位专家的共鸣。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宋晓明在发言时提出,目前,我国动产登记制度还处于高度分散的状态,这不仅给相关权益人带来不便,在审判实践中法院也会面临如何选择裁定标准的困惑,非常有必要对登记进行整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圣平在发言中提出,随着改革的深入,统一登记制度应是一部好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议发布了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聘请的项目后评估公司,于2011年对中国动产担保改革项目独立评估的结果。评估显示,中国的动产担保改革取得的突出成就,远超预定目标,人民银行的参与是改革成功的根本原因之一。中国动产担保贷款业务在动产担保改革之后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同时涌现出数百种动产担保融资产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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